中华妇产科杂志 2015年10月第 50卷第10期 Chin J Obstet Gynecol,October 2015, Vol. 50, No.10 ·721·
·临床指南 ·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2015)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学组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国内外的最新研究进展 ,参
考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学术
组织的最新相关指南
[1-4]
,并结合我国国情和临床实
践经验,在2012年发表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
指南(2012版)
[5]
”的基础上 ,经反复讨论修改 ,最终
形 成“妊 娠 期 高 血 压 疾 病 诊 治 指 南(2015)”修 订
版。本指南遵循循证医学理念 ,对有关治疗方案给
出证据评价 (证据等级以罗马数字显示 ,推荐等级
以英文字母表示 )
[6]
,以进一步规范我国妊娠期高血
压 疾 病(hypertensive disorders of pregnancy)的 临 床
诊治。
本指南循证证据等级及推荐等级评价 :(1)证
据等级:Ⅰ:证据来自至少 1个高质量的随机对照
试验;Ⅱ-1: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 ;
Ⅱ-2: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 (前瞻性或回顾性 )
研究或者病例对照研究 ;Ⅱ-3:证据来自比较不同
时间或地点干预措施效果差异的研究 ;Ⅲ:基于临
床经验、描述性研究或者专家委员会报告等的专家
意 见。(2)推 荐 等 级:A:证 据 适 合 推 荐 应 用 于 临 床
预防;B:证据较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 ;C:现有
的 证 据 间 不 一 致;D:有 一 定 证 据 不 推 荐 用 于 临 床
预 防;E:有 相 当 证 据 建 议 不 推 荐 用 于 临 床 预 防;
Ⅰ:没有足够的证据 。
一、分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为多因素发病 ,可存在各种
母体基础病理状况 ,也受妊娠期环境因素的影响 。
妊娠期间病情缓急不同 ,可呈现进展性变化并可迅
速恶化。
(一)妊娠期高血压 (gestational hypertension)
妊 娠20周 后 首 次 出 现 高 血 压,收 缩 压≥140
mmHg(1mmHg=0.133kPa)和(或)舒 张 压≥90
mmHg,于 产 后12周 内 恢 复 正 常;尿 蛋 白 检 测 阴
性。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
为重度妊娠期高血压 。
(二)子痫前期-子痫(preeclampsia-eclampsia)
1.子 痫 前 期(preeclampsia):妊 娠20周 后 出 现
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且伴
有下列任一项 :尿蛋白≥0.3g/24h,或尿蛋白 /肌酐
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 ≥(+)(无法进行尿蛋白定
量时的检查方法 );无蛋白尿但伴有以下任何一种
器官或系统受累 :心
【妇产科-指南】[期刊版]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