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妇产科杂志 2015年7月第50卷第7期Chin J Obstet Gynecol,July2015, Vol.50, No.7 ·481·
·临床指南 ·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诊疗指南 (2015)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 (intrahepaticcholestasis
of pregnancy,ICP)是一种重要的妊娠期并发症 ,主
要导致围产儿死亡率增加 。其发病有明显的地域
和种族差异 ,迄今国际上尚无有关 ICP的统一诊治
意见。2011年,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
组组织国内有关专家 ,制定了第 1版“妊娠期肝内
胆汁淤积症诊疗指南 ”,该指南的发表对我国 ICP
诊治的规范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近年来,在
ICP诊治方面又有了新的认识 ,为此,对其进行了
重新修订 。ICP曾有过许多命名 ,也引起了诊断和
治疗的混乱 ,自第1版ICP诊疗指南发表后 ,国内教
科书和文献已基本一致采用了第 1版ICP诊疗指南
中的命名。
高危因素
具有ICP高危因素的人群其发病率明显升高 ,
加强识别 ICP高危因素对提高该病的诊断具有临
床价值, 包括:
(1)有慢性肝胆基础疾病 ,如丙型肝炎 、非乙醇
性肝硬变 、胆结石或胆囊炎 、非乙醇性胰腺炎 ,有口
服避孕药诱导的肝内胆汁淤积症病史者
[1]
;
(2)有ICP家族史者 ;
(3)前次妊娠有 ICP病史,再次妊娠其 ICP复发
率在40%~70%
[2]
。
(4)双胎妊娠孕妇 ICP发病率较单胎妊娠显著
升高,而ICP发病与多胎妊娠的关系仍需进一步研
究并积累资料
[3]
;
(5)人工授精妊娠的孕妇 ,ICP发病危险度相
对增加
[4]
。
临床表现
一、皮肤瘙痒
为主要的首发症状 ,初起为手掌 、脚掌或脐周
瘙痒,可逐渐加剧而延及四肢 、躯干、颜面部;瘙痒
程度各有不同 ,夜间加重 ,严重者甚至引起失眠 。
70%以上发生在妊娠晚期 ,平均发病孕周为 30周,
也有少数在孕中期出现瘙痒的病例 。瘙痒大多在
分娩后24~48 h缓解,少数在48h以上。
二、黄疸
出现瘙痒后 2~4周内部分患者可出现黄疸 ,
黄疸发生率较低 ,多数仅出现轻度黄疸 ,于分娩后
1~2周内消退。
三、皮肤抓痕
ICP不存在原发皮损 ,但因瘙痒抓挠皮肤可出
现条状抓痕 ,皮肤组织活检无异常发现
[5]
。尽管
ICP不存在原发皮损 ,但由于该病的特殊性和对胎
儿造成的风险 ,有学者提出将 ICP的皮肤表现归属
于妊娠期皮肤病的一种
[5]
,但未得到公认 。
四、其他表现
少数孕妇可有恶心 、呕吐、食欲不振 、腹痛、腹
泻、轻微脂肪痢等非特异性症状
[6]
,极少数孕妇出现
体质量下降及维生素 K相关凝血因子缺乏
【妇产科-指南】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诊疗指南(20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