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
(2016年第2版)
寨卡(Zika)病毒病是由寨卡病毒引起的一种自限性急性传染病,
主要通过埃及伊蚊叮咬传播。临床特征主要为皮疹、发热、关节痛或
结膜炎,极少引起死亡。世界卫生组织( WHO)认为,新生儿小头畸
形、格林-巴利综合征(吉兰 -巴雷综合征)可能与寨卡病毒感染有关。
寨卡病毒病主要在全球热带及亚热带地区流行。 1952年,在乌
干达和坦桑尼亚的人体中分离到该病毒。此后 ,多个国家有散发病例
报道。2007年,首次在西太平洋国家密克罗尼西亚的雅普岛发生寨卡
病毒疫情暴发。截至 2016年3月8日,至少在非洲、亚洲、欧洲、
美洲的55个国家有寨卡病毒传播的证据,以巴西疫情最为严重。我
国于2016年2月9日在江西省发现首例输入性病例,截至 2016年3
月11日共发现输入性病例 13例。
一、病原学
寨卡病毒是一种蚊媒病毒,于 1947年首次在乌干达恒河猴中发
现。属黄病毒科黄病毒属,为单股正链 RNA病毒,直径 40-70nm,有
包膜,包含 10794个核苷酸,编码 3419个氨基酸。根据基因型别分
为非洲型和亚洲型,本次美洲流行的为亚洲型。
寨卡病毒的抵抗力不详,但黄病毒属的病毒一般不耐酸、不耐热。
60℃30分钟可灭活, 70%乙醇、0.5%次氯酸钠、脂溶剂、过氧乙酸等
消毒剂及紫外线照射均可灭活。
二、流行病学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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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染源。
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和感染寨卡病毒的非人灵长类动物是该病的
可能传染源。
(二)传播途径。
带病毒的伊蚊叮咬是本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传播媒介主要为埃
及伊蚊,白纹伊蚊、非洲伊蚊和黄头伊蚊也可能传播该病毒。亦可通
过母婴传播(包括宫内感染和分娩时感染)、血源传播和性传播。
病毒血症持续时间一般在 10天以内。在感染者的唾液、尿液、
精液中可检测到寨卡病毒 RNA,且持续时间可长于病毒血症期。乳汁
中可检测到寨卡病毒核酸,但尚无通过哺乳感染新生儿的报道。
根据监测,我国与传播寨卡病毒有关的伊蚊种类主要为埃及伊蚊
和白纹伊蚊,其中埃及伊蚊主要分布于海南省、广东省雷州半岛、云
南省的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临沧市以及台湾部分地区;白纹伊蚊则
广泛分布于我国辽宁、河北、山西、陕西、甘肃、四川、西藏一线及
以南广大区域。
(三)人群易感性。
人群普遍易感。曾感染过寨卡病毒的人可能对再次感染具有免疫
力。
三、临床表现
寨卡病毒病的潜伏期一般为 3-12天。人感染寨卡病毒后,仅 20%
出现症状,且症状较轻,主要表现为皮疹(多为斑丘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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