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肪性肝病诊疗规范化专家 建议
来源:中华肝脏病杂志 2013年9月第21卷第9期
肝病至今仍是人类沉重的健康负担和五大死亡原因之一,肝病的发病率及其相关死亡
亦无减轻迹象。究其原因主要为肥胖、糖尿病和酒精滥用相关脂肪性肝病的患病率增长迅
猛,而其危害除影响肝脏外,还涉及糖尿病、动脉粥样硬化和肝外恶性肿瘤。作为重要的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脂肪性肝病 现已取代病毒性肝炎成为全球第一大肝病,对人类健康和
社会发展构成严重危害。脂肪性肝病的防治涉及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中的消化、内分泌、
心血管、感染、营养、影像、运动康复等多个领域,脂肪性肝病的病情和风险评估、治疗
方案的制定需要多学科的协作。
2010年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 脂肪肝酒精性肝病学组对 2006年版《非酒精性脂肪性
肝病诊疗指南 》和《酒精性肝病诊疗指南》进行了相应的修订(以下简称 2010版指
南)。其后在中国医师协会脂肪性肝病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全国 30个城市相继成立了 67
个脂肪性肝病诊治中心。 为了规范和优化脂肪性肝病诊疗工作流程,中国医师协会脂肪性
肝病专家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依据国内外最新脂肪性肝病及其相关疾病诊疗指南,经充分
讨论起草了 《脂肪性肝病诊疗规范化专家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旨在规范我国脂肪性
肝病诊治中心/专病门诊的建设及其诊疗行为。
一、诊治中心/专病门诊的 组织架构及功能
“诊治中心”的最佳方案是组建一个多学科人员共同工作的实体单元,也可以是多学
科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内进行功能上的优势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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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1:组织架构至少应包括消化内科/肝病科/感染科、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临
床营养科,以及检验科和影像诊断科。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包括儿内科、健康管理科、运
动康复科、中医内科等学科。
建议2:诊治中心应包括学科带头人 1名,相应学科中级职称以上医务人员 2~4
名;专病门诊需固定至少 2名中级职称以上医师。相关医务人员应接受中国医师协会脂肪
性肝病专家委员会所组织的规范化培训。
建议3:诊治中心/专病门诊应有固定门诊时间和场所。诊治中心可设置在体检中心或专
科门诊区域,应包括导医台、诊室以及一定数量的病床和健康宣教场所,面积不应少于
200 m
2
,专病门诊应有独立诊室,面积不应小于 12 m
2
。
建议4:诊治中心/专病门诊应配备听诊器、皮尺、血压计、身高体质量测量仪和独立的
档案管理设备(电脑、打印机、就诊及随访记录系统、档
脂肪性肝病诊疗规范化的专家建议.pdf